各經營公司: 我公司根據(jù)“湖南省物價局關于轉發(fā)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》的通知(湘價醫(yī)[2009]148號)”,對相關藥品的最高零售限價進行了調整。請各經營公司把自己公司掛網競價品種的報價與藥品現(xiàn)行的最高零售限價進行比對,調整掛網競價品種報價。 謝謝合作!
湖南振湘醫(yī)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1日